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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7-08-16      来源:泰安市志愿服务网

各县市区文明办、团委,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部门,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社区、村,乡镇、街道志愿服务站规范要求

  每个社区、村,乡镇、街道都要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常态化组织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助力化解邻里矛盾、帮扶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办公场所和统一标识。每个社区、村,乡镇、街道的志愿服务站必须要有独立或依托式的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办公桌椅等。每个站统一规范使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爱心放飞梦想”标识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文字标识。志愿服务站要有专人负责;志愿者统一佩戴小红帽和志愿服务马甲长期在岗(或轮岗)服务。

  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有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志愿服务电子注册、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泰安志愿服务网)连通等基本功能。

  志愿服务队伍。主要由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以及其他专业志愿者组成。

  管理制度。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组织领导、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流程、考核激励、兑换服务等(全部上墙公布)。

  工作台帐。有准确详细的活动记录,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对每个志愿者的活动项目、活动时间、活动情况、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服务项目。每个社区、村,乡镇、街道要有四个以上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服务项目,如清洁家园、“邻里守望”、扶贫济困、文化卫生、科普法律、家政服务、家电维修、治安巡逻、植绿护绿、课业辅导、环境保护、牵手关爱、金晖助老、七彩假期等等,尤其要注重开发能够展现各自职能优势和志愿者特长的专业志愿服务项目。每个项目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落实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助残志愿服务队等各类志愿服务队,扎扎实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记录详细完整。

  二、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等窗口单位和广场、公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志愿服务站点规范要求

  按照打造亮点、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要求,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在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等窗口服务单位,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开展文明引导和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窗口行业的对外形象,提升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统一标识。每个站点统一规范使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标识和旗帜。志愿者佩戴统一的小红帽和马甲。

  办公场所。在公共场所、窗口单位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岗亭或固定柜台。要有专人负责;志愿者统一佩戴小红帽和志愿服务马甲长期在岗(或轮岗)服务。

  志愿者队伍。主要由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文明单位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各行业知名人士及民间志愿者等组成。

  管理制度。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组织领导、招募注册、管理培训、信息发布、考核激励等(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工作台帐。有准确详细的活动记录,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对每个志愿者的活动时间、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服务项目。制定符合实际和体现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如便民利民、指路问路、茶水充电、敬老助残、心理咨询、自行车维修、家电维修、需求登记等。每个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要长期开展两个以上志愿服务项目。

  落实活动。组织窗口行业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等,围绕志愿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规范要求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市科协《泰安市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泰文明办[2016]60号)要求,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建设,建设标准参照社区的标准执行。

  四、青年志愿服务站(岗)规范要求

  已经建立“青年志愿服务站(岗)”的,无需再建立其他类型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参照团市委制定的青年志愿服务站(岗)规范要求执行。

  五、强化保障

  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站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志愿服务之城的高度,重视各类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标准要求,对现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进行完善提升,做好新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管理、使用。

  加大投入。各级各单位对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要加大投入,高标准配备站点基础设施,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尤其要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热情,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督促检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市文明办将组织督查队伍,适时对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规范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全市进行通报。

  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标识标牌

  泰安文明办

  共青团泰安市委

  泰安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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